《锅具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研讨会在上海顺利召开
2025年12月2日,由全国金属餐饮及烹饪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锅具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研讨会在上海市崇明区顺利召开。广东凌丰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冠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炊大王炊具有限公司、浙江尚厨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三禾厨具有限公司、浙江中信厨具有限公司、中国日用五金技术开发中心等9家企业代表及TC410标委会秘书处共计13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中国日用五金技术开发中心主任、全国金属餐饮及烹饪器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毕智涛介绍锅具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的必要性和背景,他指出,制定《锅具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重大意义,当前锅具品类繁多、材料复杂、结构多样,但安全规范滞后,仅有压力锅具备强制性国家标准,其他锅具缺乏统一的安全底线要求,导致市场存在不公平竞争现象。部分中小企业仅执行卫生标准,忽视产品安全性能,而主流企业则主动遵循多项推荐性标准。为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明确生产责任、提升行业整体质量水平,亟需建立覆盖全品类锅具的强制性安全标准。这项标准的制定是将锅具安全从“推荐性要求”提升为“法律底线” 的关键举措,它填补了锅具产品在强制性安全规范方面存在的空白,为消费者构筑一道坚实的“安全防火墙”,为整个行业树立了统一、明确的安全红线,从根本上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与合法权益,并推动以高标准筑牢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会议围绕制定锅具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展开深入讨论,与会专家强调,新标准应聚焦真正影响安全的核心项目,避免简单罗列现有标准内容,重点提炼涉及结构强度、使用稳定性、防烫伤、防溢出、防干烧、手柄连接可靠性、表面处理脱落风险等关键安全隐患,并提出需从消费者实际使用场景出发,识别潜在风险点。讨论中特别指出铆钉连接不牢、复合底脱落、手柄高温烫伤、锅口锋利割伤、玻璃盖爆裂、涂层高温分解有害物质等问题,均需在标准中予以规范。同时建议通过永久性警示标识明确风险提示,降低消费者使用风险。
会上,专家们围绕“为何要定强制性标准、应当管什么、如何科学管好”三大问题展开了充分讨论,重点聚焦真实使用场景中最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环节,系统梳理了锅具在结构设计、使用过程和材料涂层等方面的主要风险点。
在结构与部件安全方面,专家们认为,应对锅体锐边毛刺、手柄连接可靠性、复合底分层脱落、锅盖气密性不当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尤其是铆钉连接不牢、复合底受热后鼓包或脱落、锅口锋利割伤用户、负压导致锅盖难以开启等典型故障,都已在售后案例中多次出现,必须纳入强制性安全条款加以约束。
在使用过程安全方面,会议提出要重点关注高温烫伤、倾覆泄漏和玻璃盖爆裂等风险。一是对需要长期处于高温状态的金属部位,应通过永久性警示标识提醒消费者防烫;二是应规定锅具在电磁炉、明火等不同热源上的热态稳定性要求,减少滑移与倾覆危险;三是通过合理限定锅深、最高液面线等指标,从源头降低沸腾溢出引燃灶火或烫伤用户的概率;四是对玻璃锅盖的抗热冲击性能提出更高要求,避免因温差过大导致意外爆裂。
在材料与涂层安全方面,与会代表认为,不粘涂层在高温条件下的分解风险以及脱落被误食风险,是当前消费者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标准应在沿用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涂层耐久性、安全温度范围等关键指标,限制高风险工艺的应用,同时鼓励采用物理不粘结构和更环保、更耐用的解决方案,兼顾安全、环保与使用寿命。
在研讨过程中,专家们还就标准制定原则形成初步共识:一是坚持“安全优先”,只把直接关系人身安全的项目纳入强制标准,将美观、一般耐用性等内容留给推荐性标准或企业标准;二是坚持“从消费者视角出发”,在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设计时尽量贴近真实甚至偏激的使用场景,考虑干烧、空烧等非正常使用情况;三是坚持“科学论证与分类管理”,根据不锈钢、铝、铸铁、复合材料等不同材质特点设置差异化要求,对煎锅、汤锅等特殊用途产品提出针对性安全指标,并允许通过等效试验方法验证,保持标准的技术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还对后续工作做出部署:由TC410秘书处牵头,结合本次研讨形成的意见建议,尽快梳理并形成《锅具安全技术规范》初步框架和项目清单,明确各安全项目的技术理由和预期效果;各参会企业将对近五年售后反馈中涉及锅具安全问题的典型案例进行归类统计,补充相关故障率数据和检测报告,为标准立项提供翔实的实践依据。同时,将与GB 4806系列食品安全标准做好衔接,避免要求重复和冲突。
会议最后明确,《锅具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将以“能强则强、应强尽强”为总体方向,力争尽早形成统一、明确、可执行的锅具安全红线,确立全行业必须共同遵守的“最低安全门槛”,推动我国锅具行业在保障消费者安全的基础上实现健康有序发展。